診所怎麼讓 AI 正確介紹你:病人怎麼問、AI 需要哪些資料、醫療廣告法規的界線

    作者:TriloAI 編輯團隊發布:

    病人現在會直接問 ChatGPT 或 Google:「附近晚上有開的牙醫」「這家診所要先掛號嗎」。AI 要正確介紹你,得在官網和 Google 商家檔案讀到一致的基本資料:科別、醫師、看診時段、掛號方式、地址交通,以及健保和自費怎麼收。這些大多正是醫療法第 85 條允許醫療廣告寫的內容,所以診所該先做的,是把它們寫齊、各處寫一致,而不是寫療效文章。

    病人問 AI 的問題,大多是找附近、看時段、選醫師和問費用

    下面是舉例,不是統計。OpenAI 說 ChatGPT 可以用 IP 位址推估的大概位置找在地結果,也可能把位置分享給提供附近商家清單的第三方(OpenAI 說明中心)。你要顧的是它找到的資料正不正確。

    想做什麼病人可能這樣問(舉例)AI 要讀到什麼才答得出你
    找附近「捷運站附近的皮膚科」「西屯區有哪些牙醫」地址、科別、最近的捷運站或公車站
    看時段「晚上 9 點還有看診的小兒科」「週日有開的耳鼻喉科」早午晚診時間、休診日、連假安排
    症狀找科別「膝蓋痛看骨科還是復健科」你看哪些科別、有哪些診療項目
    掛號「這家要先預約嗎」「可以網路掛號嗎」現場、電話、網路掛號各怎麼掛
    選醫師「有女醫師的婦產科」「誰看兒童牙齒」醫師姓名、性別、專科、看診項目、看哪幾診
    費用「洗牙健保有給付嗎」「這個自費項目多少錢」是不是健保特約、哪些自費、收多少
    特殊需求「有電梯的診所」「醫師會說英文嗎」無障礙設施、停車、看診可用的語言

    症狀找科別怎麼回答是 AI 的事,診所把科別和診療項目寫清楚就好,不替病人判斷病情。「哪一家效果最好」這類問題不要去迎合,原因見後面的醫療廣告規定。

    AI 要的資料,大多就是醫療法允許寫的那幾項

    醫療法第 85 條第 1 項把醫療廣告的內容限定在:診所名稱、開業執照字號、地址、電話及交通路線;醫師的姓名、性別、學歷、經歷及證書字號;健保等特約字樣;診療科別及診療時間;開業、歇業等日期;以及主管機關公告容許的事項(第 85 條原文)。衛福部 103 年衛部醫字第 1031660048 號公告再容許疾病名稱、診療與檢查檢驗項目、醫療儀器及經完成人體檢驗的醫療技術、醫療費用(公告原文)。

    官網的空間大一點。第 85 條第 3 項讓網路資訊不受第 1 項的內容限制,但不能有第 103 條第 2 項的虛偽、誇張、歪曲事實等情形;〈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第 2 條列出網路資訊可以包括人員、設施、服務內容、預約服務、聯絡方式、醫療或健康知識(辦法全文)。對照起來是這樣:

    AI 想知道的事放在哪裡怎麼寫
    診所名稱官網、商家檔案、招牌用衛生局核准的名稱,三處一字不差(醫療法第 17 條:名稱的使用以主管機關核准者為限)
    科別官網、商家檔案類別寫核准登記的科別(施行細則第 59 條:廣告的診療科別以核准登記醫師的專科別為限)
    醫師官網醫師頁姓名、性別、學歷、經歷、醫師與專科醫師證書字號;看診項目照實列,不寫「最專業」
    看診時段官網、商家檔案、診所門口早午晚診分開寫,標出每診醫師和休診日;三處一樣(醫療法第 20 條要求診療時間揭示在明顯處所)
    掛號方式官網、商家檔案預約連結現場、電話、網路掛號各寫一句怎麼做,要不要先預約
    地址交通官網、商家檔案完整地址、捷運站出口或公車站、停車、電梯與無障礙設施
    健保與自費官網標出健保特約字樣;自費項目寫名稱和收費,跟衛生局核定的收費標準一致(醫療法第 21 條)
    健康知識文章官網標製作或更新日期,加註內容來源或主要科學文獻依據(辦法第 7 條)

    辦法第 6 條要求網路資訊由醫療機構負責正確,不得有無法積極證明為真實的內容;民眾也能在衛福部醫事查詢系統查醫事人員和機構,所以寫得跟登記一致最不會出錯。Google 也建議「確保重要內容以文字形式提供」(AI 功能與你的網站),班表不要只放圖片。

    Google 商家檔案要分清楚診所和醫師,看診時段照實設

    Google 說本地結果主要看關聯性、距離和顯著性,資訊越完整越能讓 Google 了解你,付費不能提升排名(改善本地排名的訣竅)。逐欄填法見Google 商家檔案檢查清單,診所要特別注意:

    • 名稱:要和招牌、網站上的一致,加不必要的資訊可能被停權(在 Google 上宣傳商家的相關規範)。不要在名稱後面加「夜間門診」或站名。
    • 醫師的檔案:Google 把醫師、牙醫列為「個人專業執業人員」,直接面對病人、病人能在標示時段於驗證地點聯繫上他,就應該有自己的檔案;不能為不同專長各開一個。
    • 多位醫師的診所:診所的檔案和醫師的分開,醫師檔案的名稱只寫姓名。只有一位醫師的品牌診所,Google 建議共用一個檔案,命名為「品牌:醫師姓名」。
    • 看診時段:中間有休息,就在同一天建立兩個時段(編輯營業時間),早午晚診照這樣設;連假和臨時休診用特殊營業時間。
    • 預約連結:可以加(當地商家連結),但要連到能直接完成預約的專用頁面,不能是社群網站、訊息連結或縮網址(商家連結政策)。只用 LINE 或電話掛號,就把方式寫在官網。

    醫療廣告的界線寫在醫療法第 84 到 87 條和衛福部函釋裡

    先看定義。第 9 條說醫療廣告是「利用傳播媒體或其他方法,宣傳醫療業務,以達招徠患者醫療為目的之行為」;第 87 條補充,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的視為醫療廣告,病人衛生教育等未涉及招徠醫療業務的不算(第 9 條、第 87 條)。官網、商家檔案和社群貼文只要以招徠病人為目的,就可能落在這個定義裡。

    誰可以做:第 84 條在 2026 年 9 月 23 日修正公布,現在是「非醫療機構或醫師,不得為醫療廣告」,醫師「以為其執業登記之醫療機構廣告為限」(第 84 條、修法沿革)。舊條文禁止醫師做醫療廣告的部分,已被憲法法庭 112 年憲判字第 17 號判決宣告違憲(司法院說明);網路上不少整理還是舊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代操的行銷公司、網紅如果不是醫療機構也不是醫師,依第 84 條不能做醫療廣告。

    怎麼做不行:第 86 條列了七種不得使用的方式,包括假借他人名義、公開答問、藉採訪或報導,以及「以其他不正當方式為宣傳」(第 86 條)。最後這一款,衛福部 105 年 11 月 17 日衛部醫字第 1051667434 號令列了 12 點範圍(令文原文)。跟網路宣傳最有關的是這幾點:

    這樣寫會碰到的規定(原文重點)
    「全台首創」「唯一」「最專業」「保證」105 年令第 2 點:強調最高級及排名等敘述性名詞或類似聳動用語
    「一次根治」「永不復發」「回春」第 5 點:誇大醫療效能或類似聳動用語
    寫文章介紹療程,沒寫風險第 6 點:以文章形式呈現的醫療廣告,未完整揭示醫療風險(如適應症、禁忌症、副作用)
    用術前術後對照圖招攬病人第 9 點:不是用於診療說明、衛生教育或醫療知識,而用前後比較影像宣傳
    請人寫體驗文、用病人名義發心得第 10 點:非屬個人親身體驗的經驗分享,或未充分揭露正確資訊的代言或推薦;也對照第 86 條第 1 款假借他人名義
    「療程團購價」「預付送療程」第 11 點:以優惠、團購、預付費用、贈送療程等意圖促銷的宣傳
    「初診送好禮」「分期零利率」第 61 條與衛生署 94 年 3 月 17 日公告:禁止公開宣稱就醫即贈送禮品、折扣等,或宣傳分期付款、治療完成後再繳費等優惠付款方式

    罰則:違反第 61、72、85、86 條,依第 103 條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25 萬元以下罰鍰;醫療廣告內容虛偽、誇張、歪曲事實或一年內已受罰三次等,還得處 1 個月以上 1 年以下停業或廢止開業執照,並吊銷負責醫師的醫師證書一年。違反第 84 條依第 104 條處 5 萬到 25 萬元(第 103 條、第 104 條)。辦法第 3 條另要求把網域名稱、網址或網路工具報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異動也要報;商家檔案和社群帳號算不算,請直接問衛生局。

    以上是條文和函釋的原文重點,不是個案判斷。一則內容算不算醫療廣告、有沒有違規,由主管機關認定;不確定時先問所在地衛生局,或請熟悉醫療法規的律師看過。衛福部醫事司的醫療廣告管理專區彙整了相關公告。

    回覆評論時,不要提到病人的病情和就診紀錄

    評論是病人自己寫的,回覆是診所寫的,責任不一樣。醫療法第 72 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人員不得無故洩漏因業務而知悉的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醫師法第 23 條對醫師也有同樣規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6 條把病歷、醫療、健康檢查等資料列為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醫療法第 72 條、醫師法第 23 條、個資法第 6 條)。

    Google 的規則也一樣:地圖內容政策禁止未經同意張貼個人資訊,明列醫療資訊(禁止和受限內容);評論回覆的說明寫,絕對不可分享評論者的私人資訊,可以請對方打電話或寫電子郵件私下聯絡(獲得更多評論的小祕訣)。實際做法:

    • 回覆不寫對方看了什麼、做了什麼治療、什麼時候來過。保守的做法是,就算評論者自己寫了病情,回覆也不補充、不確認細節。
    • 負評先私下處理,例如回「謝謝你告訴我們,這件事我們想直接了解,方便的話請打診所電話找行政人員」。
    • 用同樣方式邀請每位病人寫評論,例如櫃檯放同一張 QR code。Google 禁止只挑滿意的人邀評、要求當場寫或寫特定內容,也禁止用折扣、贈品或免費服務換評論。

    照這份清單做,先把資料寫齊再談內容

    1. 整理一份基本資料表:核准的診所名稱、開業執照字號、地址、電話、科別、醫師資料、每診時段,所有地方都照這份填。
    2. 官網和使用中的網路工具,照辦法第 3 條向衛生局報備查,異動再報;哪些要報,打電話問。
    3. 官網做一頁看診時段,每位醫師寫一段:學經歷、證書字號、看診項目、看哪幾診,都用網頁文字寫。
    4. 商家檔案:名稱用核准名稱、主要類別選最具體的、早午晚診設成同一天的多個時段、連假前設特殊營業時間。
    5. 有網路掛號頁面,就放進商家檔案的預約連結;只用 LINE 或電話,就寫在官網。
    6. 健保和自費分開列,自費寫名稱和收費、跟核定的收費標準一致,不放優惠、團購、分期付款。
    7. 把官網、商家檔案、社群貼文裡的最高級用語、療效說法和沒有根據的數字刪掉;療程介紹寫適應症、禁忌症、副作用。
    8. 請架站的人加上當地商家結構化資料,類型用最具體的子類型,例如 schema.org 的 MedicalClinic 或 Dentist,內容要跟網頁文字一致(Google 說明)。完整寫法見GEO 技術檢查清單。

    檢查 AI 時分清楚被提到和被引用,每個平台分開看

    用幾個病人會問、但不含診所名稱的問題,分別問 ChatGPT、Gemini 和 Google,記下有沒有說出你的名字(被提到)、有沒有附上你的網頁當來源(被引用),以及時段、科別有沒有寫錯。每次回答會不一樣:我們用同一組 14 題重問一次,提及率分別是 31.5% 和 41.7%,所以要看幾次的範圍(方法說明)。做法見客人問 AI 附近有什麼推薦。

    常見問題

    官網可以寫醫師的專長嗎?

    第 85 條第 1 項第 2 款列的是醫師的姓名、性別、學歷、經歷和證書字號。官網依辦法第 2 條可以介紹人員和服務內容,但第 6 條要求內容能積極證明為真實。寫可查證的事實最穩,例如專科醫師證書、看診項目;「最專業」這類形容會碰到 105 年令第 2 點。實際界線請問所在地衛生局。

    可以把 Google 上的好評貼到官網嗎?

    我們沒有查到衛福部針對這件事的明文解釋。可以對照的是 105 年令第 10 點(非屬個人親身體驗的經驗分享,或未充分揭露正確資訊的代言或推薦),而且評論裡可能有病人的健康資訊,涉及個資法第 6 條。要用之前,先問所在地衛生局。

    醫美診所和美容院的寫法一樣嗎?

    不一樣。醫美診所是醫療機構,宣傳要照醫療廣告的規定,療效、術前術後對照圖、團購優惠都在 105 年令的範圍裡;美容院不是醫療機構,依第 84 條不能做醫療廣告。美容業的寫法見美容美髮怎麼讓 AI 推薦你。

    官網和社群請行銷公司代操,出事誰負責?

    辦法第 6 條規定網路資訊由醫療機構負責正確性;醫療法第 115 條規定,罰鍰在私立醫療機構處罰其負責醫師。行銷公司如果不是醫療機構,依第 84 條也不能自己做醫療廣告。所以每一則內容發布前,診所都要自己看過。

    下一步:先做出基本資料表,官網和商家檔案照表改成一致。想知道 ChatGPT 讀不讀得懂你的官網,可以做一次免費快篩:只看 ChatGPT、不用註冊、約 1–2 分鐘,會檢查 AI 讀不讀得懂你的網站,再加上 ChatGPT 2 題即時實測。